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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郑州市小额贷款公司2017年度年审第五批拟通过市级复审名单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19-02-16 10:42 来源:郑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
根据《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》(豫政金〔2015〕141号)、《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》(豫政金〔2017〕 311号)、《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》(豫政金〔2018〕40号)等规定,郑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县(市、区)上报的小额贷款公司年审材料进行专项审查。其中郑州市金水区汇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第五批拟通过2017年度年审复审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。最终年审结果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为准。
公示时间:2019-02-16—2019-02-16
监督举报电话:0371—67886822
小额贷款公司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,严禁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严禁发放高息贷款,严禁向其股东发放贷款,严禁对外担保,严禁开展理财业务,严禁设分支机构,严禁抽逃注册资本,严禁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,严禁违法违规宣传。
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2019-02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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